写成「某某品牌某某型号」属于排他性条款,容易被质疑甚至投诉。正确做法是写性能指标加「或相当于」,并允许提供同等参数产品。
LED 显示屏整机不在 CCC 强制认证目录内,如果写成「必须提供显示屏 3C 证书」,会把正规供应商挡在门外。应当要求整屏第三方检测报告、部件 CCC 证书这类真实可核验的材料。
同样 20 平方米,P1.86 和 P4 的报价能差一倍以上。必须写清点间距、封装方式、亮度、刷新率,以及报价是否含钢结构、配电、播控与运输安装。
动辄要求「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三项」,实际把中小企业全部排除。建议按项目规模合理设定,并允许以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佐证。
样品是否必须提供、尺寸多大、是否退还、报告是否要求原件或可查询编号,都要提前写清,否则开标现场容易产生争议。
这是最常见的「低价中标、高价结算」来源。建议在工程量清单里单列钢结构、配电、运输、安装与调试,避免后期加价。
没有验收标准的项目,进场后容易变成「能亮就算合格」。建议明确:平整度 ≤0.5mm、模组拼缝 ≤0.1mm、坏点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,并约定亮度与色度的检测方法。
不建议。模板里的排他性品牌、过高的业绩要求、错误的认证条款,都是废标与投诉的高发点,至少要按本项目规模和场地条件改一遍。
先统一参数口径(点间距、亮度、刷新率、封装、电源品牌),再比总价含配套范围,否则低价往往意味着漏项。
关键指标(点间距、亮度、坏点率)不建议改,属于实质性变更;不影响性能的细节可在合同中以技术协议形式确认。